取消考公考编年龄限制 可从“渐进式”迈向“彻底破冰”

发布时间:2025-10-15 09:00:19 江苏省宿迁智博数码有限公司

□熊丙奇

近期,多地进一步放宽考公考编年龄限制。据媒体报道,在公务员招录中,上海市2025年度考试录用执法类公务员公告明确,年龄条件为18周岁以上,38周岁以下;江苏省省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,遴选年龄要求为38周岁以下。在事业单位招录中,四川多地发布事业单位招聘方案明确,年龄条件限制为本科38周岁以下,研究生43周岁以下。此外,山东、新疆、贵州等多地亦将部分事业单位岗位年龄要求放宽至45周岁以下。

这一现象再次引起舆论关注。之所以称再次,是因为早在2023年,我国就已有约10个省份放宽原来的考公考编35岁年龄限制。近期多地进一步松绑年龄限制,无疑是改革的深化探索。但也要注意到,这些地方并非针对所有岗位、所有符合基本报考条件的报考者,都放宽年龄限制,而是对不同岗位、不同报考群体(应届生或往届生,本科生或硕士、博士)实行差异化放宽。与此同时,全国仍有部分省份并没有放宽,依旧执行35岁年龄限制。

也就是说,放宽考公考编年龄限制,存在渐进式、差异化的特征,这被解读为稳妥、精准。但从推进就业公平角度看,扩大35岁以上人员的就业机会,应该改变考公考编渐进式、差异化放宽年龄限制的做法。

当前,放宽年龄限制的岗位,主要是基层岗位、技术岗位。如在江苏,面向优秀村(社区)党组织书记(主任)招录职位的报考者,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。由于基层岗位的报考热度不高、对从业者的经验有更高的要求,因此放宽年龄的理由比较充分。在考公考编中,一直存在岗位报考冷热不均的问题,将报考热度不高的岗位向35岁以上的人员开放,可解决这些岗位的招录问题,也能给35岁以上人员就业机会。

这当然是进步。但从就业公平角度看,既然可以开放基层岗位,也就可以开放其他岗位,由报考者结合自身能力,选择适合报考的岗位。

2024年9月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发布《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》,明确提出“消除地域、身份、性别、年龄等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”。为此,需要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带头清理招录中存在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。

近年来的全国和地方两会上,一直有代表、委员建议取消公务员招录设置的35岁年龄门槛,认为这不但阻碍35岁以上有丰富经验的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,还带动整个社会职场对35岁以上求职者的年龄歧视,影响了年龄超过35岁的求职者的再就业。从已经取消考公考编35岁年龄限制的省份的实践看,可进一步将考公考编的年龄限制统一调整到45岁以下,少数对从业人员有特殊要求的岗位,可自主设置报考年龄限制。

这可带动全社会招聘用人破除年龄歧视。事实上,取消35岁年龄限制,不但有利于给35岁以上的求职者更多就业选择,而且可让包括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、国有企业等在内的单位扩大选才面,招聘到更优秀的人才,为每个求职者创造平等的就业与职业发展环境。考公考编均采用笔试+面试的方式招录,35岁以下报考者和35岁以上报考者公平竞争,会形成人尽其才、人尽其用的人才发展局面。

(作者系知名教育研究学者)